“十一”起上街遛狗,别忘了佩戴免疫标识。昨天,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三审通过了《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该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狗狗未做免疫接种,主人将面临最高1000元的罚款。本次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民健身相关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北京晨报(微博)记者获悉,《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将适时修订,政府拟出资改造区分学校健身区和教学区,以促进体育设施更好地开放。
狗狗未免疫最高罚千元
条例明确规定,本市对犬只实施狂犬病强制免疫。并且携带犬只出门遛弯,要佩戴免疫标识。
对于未做强制免疫的行为,条例设置了处罚条款,规定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犬只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饲养者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遛狗佩戴标识能否落地,如何执行?对此,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农业部门正在对标识进行设计制作,完成后将发放给做过免疫的犬只主人。公众如发现未戴标识的遛狗行为可进行举报。
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法规对犬只未做免疫设置了最高罚款1000元的处罚条款,但对做过免疫却未戴标识的行为没有设置罚则。未做免疫的犬只被举报,经查实后,将由农业部门带领狗主人对狗狗进行强制免疫。
举报违法行为将获奖励
与二审稿有所变化的是,条例增加了一条对于鼓励公众参与举报动物防疫违法行为的条款,“本市鼓励组织或者个人举报动物防疫违法行为,市和区、县政府对为查处动物防疫重大违法案件提供关键线索或者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此外,在草案修改稿中,对市场销售活畜禽的行为规定了处罚。但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在这种情况下,对市场开办者也应当给予处罚。表决稿改为:“在有形市场现场销售活畜禽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经营的活畜禽和器具,对销售者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市场开办者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宠物尸体个人不得掩埋
心爱的狗狗死掉后,主人可不能再自己挖个坑将宠物埋掉了。条例规定,动物、动物产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这也是北京首次对宠物尸体的无害化进行立法。
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正在研究相关细则,未来或由政府扶持社区周边的宠物医院,建立冷冻设施,暂时存放居民送来的宠物尸体,再统一送到无害化处理厂。
据了解,目前本市每年需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动物和动物产品达到3.92万吨。未来,北京计划在10个远郊区县都建无害化处理厂。条例规定,无害化处理设施的选址,应当避让饮用水水源保护地、风景名胜区、居住区等区域。
狂犬病发病率上升
本市的登记犬数量在100万只左右,狂犬病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据统计,2009年发生3例、2010年发生9例、2011年5例、2012年13例。